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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 张建红:加快构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发布日期:2024-08-27 信息来源: 中咨研究 访问次数: 字号:[]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再次对产品碳足迹提出要求。

产品碳足迹是指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所产生的碳排放量总和,几乎所有产品都会产生一定量的碳足迹。目前,国际上具有代表性的一种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是生命周期评价法,但产品碳足迹尚无统一的核算细则。

构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势在必行

产品碳足迹管理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促进绿色生产、消费、贸易的重要方式与手段,建立兼具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作用重大,势在必行。

首先,从内生动力看,产品碳足迹管理是我国“双碳”目标实现过程中的必要环节。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有助于推动供应链全链条碳减排,有利于引导企业开发生产低碳产品、营造低碳市场环境,也有利于引导消费端消费低碳产品,创造低碳产品需求,推动形成“由点到链再到网”的全社会减碳模式,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从外部环境看,加强产品碳足迹管理,有助于增强企业低碳竞争力并应对国外绿色贸易壁垒。未来,外向型企业的商品出口将不得不面对国外设置的种种壁垒,开展产品碳足迹计算、推动产品碳足迹规则及认证国际互认互信,是提高国际竞争力、打破国际碳税壁垒的重要途径。

最后,从国际影响力看,如果我国不开展产品碳足迹体系建设,就没有国际话语权和国际影响力:一方面,争夺国际标准制定权,就是争夺国际市场话语权,参与制定产品碳足迹国际标准,意味着有更多的国际话语权;另一方面,建立自己的碳足迹数据库,符合国际通行规则,而且更容易获得最新数据,计算结果也会更准确——数据质量越高,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越强。

探索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我国在产品碳足迹管理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

标准方面,我国引入碳足迹核算方法体系,并进行部分行业领域的修订。部分行业标准如《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光伏组件》已经发布,为我国“新三样”之一的光伏组件碳足迹核算提供了依据。

数据库方面,国内已有天工数据库等综合型数据库,汽车、电子产品等行业企业也建立了自身的生命周期单元过程数据库。

政策激励方面,近期,国务院办公厅提出“适时将碳足迹管理有关要求纳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

地方试点方面,已有地方积极开展产品碳足迹试点工作。2024年6月5日,上海启动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发布了首批11项产品种类规则采信清单。近期,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建设“浙江省产品碳足迹服务平台”并正式上线。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产品碳足迹体系构建总体处于起步阶段,还面临不少挑战:如缺乏完善的本地化碳足迹背景数据库,碳足迹监管制度和应用机制缺失,国内的碳足迹认证尚未得到国际认可,产品碳足迹数据填报传输流通存在数据安全风险隐患等。

全面构建产品碳足迹体系任重道远

产品碳足迹体系构建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应从以下六方面加强顶层设计,整体推进、急用先行。

一是加快推进产品碳足迹标准体系建设。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立足国情做好产品碳足迹国际通用核算方法和标准本地化工作。在筛选重点产品类型时,应聚焦重点行业,优选市场占比高、产业规模大、产业链完整、碳排放量大的行业,如水泥、电解铝、光伏组件、平板玻璃、新能源汽车等,逐步完善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相关方法和体系。此外,还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研制工作。

二是加强本土背景数据库建设。统筹建设重点能源品种、基础原材料等领域碳足迹背景数据库,构建分时分区电力碳足迹核算模型,逐步建立覆盖范围广、数据质量高、国际影响力强的产品碳足迹本土化数据库。

三是加强碳足迹支撑保障能力建设。建设产品碳足迹信息披露平台,培育产品碳足迹监测、核算、评价、核查、认证、信息披露等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同时,建设产品碳足迹国家级创新平台,建立国家级技术支撑机构和专家队伍,引进、培养专业人才,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四是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具体包括:建立产品碳足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重大事项、制定政策措施等;建立产品碳足迹标识及推广应用机制,将产品碳足迹要求纳入绿色采购和绿色消费评价体系,鼓励企业将碳足迹纳入供应链管理,带动供应商协同打造绿色供应链;建立产品碳足迹评价、核查、披露等监管制度,推行碳足迹自我声明或第三方评价认证;建立产品碳足迹分级管理制度和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常态化发布机制,更加精细化地实施产品碳排放管控,建立产品碳足迹与环境权益工具的衔接机制,通过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实现产业链协同降碳。

五是增强国际对话与衔接互认。具体包括:加强国际交流对话,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碳排放标准认证体系;加快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本土碳排放认证机构,并与主要贸易伙伴建立碳足迹认证机构资质互认机制;积极衔接欧盟等地区、国际用户对产品碳足迹管理的要求和倾向,重点面向动力电池、太阳能电池片、汽车、电子产品、纺织品等产品,引导和推动出口企业按照地区规则或国际标准,逐步开展碳足迹核算评价,提升出口产品低碳竞争力。

六是强化数据安全。严格落实数据安全法规制度,引导外向型企业加快建设产品碳足迹数据管理制度,全面梳理风险隐患,建立数据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切实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和产业安全。

注:原文载自2024年8月24日《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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