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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战略下伊斯兰金融在中国的发展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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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际金融市场新生力量的伊斯兰金融,不仅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表现出色,而且未来发展潜力巨大,已成为全球金融机构竞相追逐的黑马。在“一带一路”战略“西进”与伊斯兰金融“东移”契合的背景下,伊斯兰金融可为中国与中东地区国家的合作注入新的活力。 一、伊斯兰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差异 伊斯兰金融是指符合伊斯兰教义教法的一整套特殊的金融模式。伊斯兰教根据《古兰经》的精神和先知穆罕默德的解释,关于金融活动形成了一套准则,主要包括禁止收取利息、主张风险分担、禁止投机等。因此,与传统金融相比,伊斯兰金融在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等方面具有显著差异。 一是伊斯兰金融产品禁止收取和支付利息。伊斯兰金融体系的根本特征是禁止收取和支付利息,这也是伊斯兰金融产品与传统金融产品之间最主要的差别。但是,把伊斯兰金融体系简单地描述为“无息”并不能反映其真实面貌。“禁止收取和支付利息”是由伊斯兰教义所倡导的风险分担、个人权利和责任、财产权以及合同的神圣性支持的。简言之,伊斯兰金融体系并不限于银行业,而且还涵盖资本形成、资本市场以及其他金融媒介。 二是伊斯兰金融业务强调风险共担、利润共享。当前通行的借贷关系,明显有利于贷方而有损于借方,借方不论经营效果优劣,必须按期偿还本息,而贷方不承担风险。故公平的借贷关系应使银行与客户成为合伙关系,双方合资经营,共担亏损、共分红利,产品收益被设计成租赁收入和利润分成的形式而非利息。 三是伊斯兰金融的产品和服务都是以有形资产为基础。交易必须有实际目的,能够较好规避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并对虚假繁荣和泡沫经济实行有效抵制。例如,伊斯兰债券是一种与实物支持资产相联系并证券化了的金融契约。伊斯兰债券是对特定资产或资产收益的所有权,不同于一般债券,伊斯兰债券持有人享有对该资产收益的所有权而非债权。伊斯兰债券关注项目资产的可靠性,基础资产以实物资产为主,债券投资损失的风险较低。而普通债券关注发行人的资信,多以发行主体的信用和资产作担保。 四是伊斯兰金融合同具有神圣性。伊斯兰把契约性义务和信息的披露奉为神圣职责。这就可以有效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道德风险,伊斯兰金融机构均设有专门机构监督其遵守教义情况,对于不符合伊斯兰教法教义的行为令行禁止。 二、伊斯兰金融的全球化发展 1.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1990年) 20世纪70年代的中东政局变动对伊斯兰金融影响深远,一方面,在“伊斯兰复兴主义”的背景下,中东国家普遍重视和发展伊斯兰金融;另一方面,随着大量石油美元涌入海湾地区,中东产油国为了降低原油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开始积极完善本国和本地区的银行体系和金融网络,掀起了一股创建伊斯兰银行的热潮。 1972年,埃及在开罗成立纳赛尔银行,成为第一家面向城市客户的伊斯兰银行。1975年伊斯兰开发银行和1977年国际伊斯兰银行协会成立以后,海湾地区也开始如火如荼的发展伊斯兰银行。1980年,沙特在瑞士日内瓦建立伊斯兰投资社,成功踏进西方国家金融市场。此后,沙特大力拓展伊斯兰银行,在英国、土耳其、突尼斯、马来西亚等国均设有伊斯兰银行的分支机构。 这一时期伊斯兰金融的发展浪潮被称为伊斯兰金融的“第一次现代化”,主要围绕伊斯兰教法学家的解释、合法性等文字工作展开。 2.第二阶段(1990年至2000年) 20世纪90年代后,金融自由化的政策为伊斯兰金融进入西方国家提供了便利。同时,中东再兴伊斯兰复兴主义,西方国家穆斯林中产阶级地位上升等因素都加快了伊斯兰金融全球化的步伐。 第二阶段的发展浪潮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伊斯兰金融活动开始向东南亚地区拓展。马来西亚通过开展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成为新的区域伊斯兰金融中心。二是伊斯兰金融产品日益多元化,与传统银行合作更为密切。一些传统银行也开设伊斯兰金融窗口,越来越多的非穆斯林开始接受伊斯兰金融产品。 截至20世纪末,全球伊斯兰金融资产超过1500亿美元,伊斯兰金融机构达到170多家,这一时期被称为伊斯兰金融的“第二次现代化”。 2.第三阶段(2000年至今) 21世纪世界进入高油价时代,伊斯兰国家丰富的石油美元和国际金融市场的强劲需求,促使伊斯兰金融出现第三波发展浪潮。伊斯兰金融的全球化程度进一步加深,辐射至欧美传统金融中心和新兴市场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伊斯兰金融机构达到300多家,伊斯兰金融资产达到1.7万亿,且以每年15%~20%的速度增长。目前,几乎所有伊斯兰国家都建立了某种形式的伊斯兰银行。此外,英国、新加坡等非伊斯兰国家也设立了伊斯兰银行,日本、香港也非常关注伊斯兰金融的发展,并加入了伊斯兰金融服务委员会。 与此同时,伊斯兰金融逐渐成长为国际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据迪拜《宣言报》统计,2014年全球伊斯兰金融资产为1.81万亿美元,约占全球金融总资产的1%,尽管规模很小,但增速很快,2006至2014年的年均增长率超过16%,预计2020年伊斯兰金融资产规模将达到3.25万亿美元。 三、伊斯兰金融在中国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中国与伊斯兰国家的经贸合作日益密切,中国政府及金融界对伊斯兰金融的关注度也逐步提高。虽然伊斯兰金融在中国的发展尚处于萌芽阶段,但是无论在中央还是地方层面,中国金融机构开展伊斯兰金融业务的尝试正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 1.中央政府谨慎推动 中国政府对伊斯兰金融的发展存有矛盾心理。由于伊斯兰金融带有一定宗教属性、中国金融系统对外开放程度不够以及监管部门在处理政治问题时相对谨慎的态度,致使中央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较为滞后。目前,中央层面对伊斯兰金融的政策仍停留在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以准成员身份加入伊斯兰金融服务委员会,并派员参加其业务研讨会,参与其制定有关伊斯兰银行标准与准则工作。 当前,政策的滞后性已无法满足国内对伊斯兰金融的强大需求,政协及智库专家早已呼吁在国内发展伊斯兰金融。2009年3月,民革中央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就提出了关于我国“发展伊斯兰金融”的建议,主要包括建立与伊斯兰金融业合作的有效机制、尝试开展伊斯兰金融业务、培养伊斯兰金融专业人才等。2011年9月,中央政策研究室经济局局长李连仲在第二届中阿经贸论坛上表示,宁夏具备打造伊斯兰中心的能力,是伊斯兰金融较为理想的投资地。2012年9月,国家发改委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在第三届中阿经贸论坛上提出,应推动中阿金融合作的政策路径,在宁夏建立阿拉伯开发银行,打造中国伊斯兰金融中心。同时,开辟阿拉伯金融市场绿色通道,并根据伊斯兰金融的特点,建立健全伊斯兰金融的监管框架和法律框架。未来,中国政府可能通过亚投行参与伊斯兰金融。据悉,亚投行已与沙特伊斯兰开发银行探讨伊斯兰金融相关业务。 2.地方层面开展积极探索 相比于中央层面政策制定的缓慢,各省市开展伊斯兰金融业务的尝试则较为积极。宁夏作为中国唯一的回族自治区,具备发展伊斯兰金融独特的优势和条件。2009年12月,宁夏银行成为国内首家试点开展伊斯兰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并设立伊斯兰金融事业部和宁夏银行伊斯兰金融咨询委员会,分别负责伊斯兰银行业务的经营与管理以及审核伊斯兰金融事业部研发的产品是否符合伊斯兰教义。试点期间,在五所分行设立伊斯兰金融服务窗口,向客户提供伊斯兰银行产品和服务。2012年底,宁夏银行的伊斯兰金融业务在运行3年后就戛然而止。随后,宁夏政府申请建立“伊斯兰金融中心”的构想也未能得到中央认可。2012年7月,宁夏石嘴山银行与马来西亚第二家独立回族银行Muamalat银行签署合作备忘录,其将协助石嘴山银行在宁夏设立回教银行,包括提供从设立初期到内部运作的咨询。此外,甘肃、新疆和青海等穆斯林聚居区的省份也提出未来要开展伊斯兰金融业务,加强与伊斯兰银行及金融机构的合作。2014年,甘肃省政协41号提案建议甘肃应通过在普通银行设立伊斯兰金融业务窗口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方式引入伊斯兰金融。2015年6月,青海省省长郝鹏在“一带一路”金融论坛上表示将申请政策支持,对接伊斯兰金融平台。 3.全国性金融机构加快国际合作步伐 2014年来,国内外金融机构对开展伊斯兰金融合作均表现出较强需求和意愿,全国性金融机构国际合作步伐提速。2014年6月,中国银行与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共同签署《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中行与卢森堡证交所将在债券、股票、存托凭证、基金产品、伊斯兰金融等现代高端金融产品方面展开合作。2015年4月,中国西南证券与卡塔尔国际伊斯兰银行和卡塔尔国家银行有限公司签订了在中国设立伊斯兰金融合资公司的备忘录,共同在中国发行伊斯兰金融产品。新设立的伊斯兰金融合资公司将帮助卡塔尔国家银行和卡塔尔国际伊斯兰银行以间接或者直接的方式在中国大陆市场开展投融资业务。5月,伊斯兰发展银行的私营部门表示,其正与中国工商银行下属的工银租赁公司探讨合作,将针对旗下52个会员国合作开展伊斯兰金融业务,提供租赁制业务和流动性管理,以及针对私营部门联合贷款业务。2016年1月,中国房地产企业碧桂园在马来西亚发行以马来西亚林吉特计价的伊斯兰债券,该债券发行规模达2700万美元,期限为两年,利率为6%。 四、伊斯兰金融将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1.阿拉伯国家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天然合作伙伴 阿拉伯国家位于“一带一路”的西端交汇地带,是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合作伙伴。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有22个阿拉伯国家,其中7个为亚投行的创始成员国。截至目前,已有埃及、沙特等6个国家与中国签署了“一带一路”协议。习近平主席在埃及《金字塔报》表示,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可以通过共建“一带一路”,把各自发展战略对接起来,深化和拓展能源、贸易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高技术等领域合作。 同时,中国已成为阿拉伯国家第二大贸易伙伴、九个阿拉伯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阿拉伯国家已成为中国最大的原油供应地、第七大贸易伙伴、重要的工程承包及海外投资市场。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共建“一带一路”,有助于实现双方资源禀赋、资金优势、市场潜力的有效对接,促进资源要素在中国和阿拉伯国家之间有序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突破中阿务实合作转型升级面临的瓶颈制约,共同应对全球性增长和治理难题。 2.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 2015年6月,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一带一路”建设的主要内容包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其中,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根据中国政府已经公开的信息,国内外涉及“一带一路”的拟建、在建基础设施规模已经达到1.04万亿元,跨国投资规模约524亿美元,这些项目的顺利实施都需要强大的融资作为保障。 3.“一带一路”建设需要着眼于实体资产的伊斯兰金融 建立健康稳定的金融市场,应当重视有型资产和实体经济,伊斯兰金融正是这样一种着眼实体资产的金融模式。在“一带一路”战略“西进”与伊斯兰金融“东移”契合的背景下,引入伊斯兰金融模式,有助于满足国内金融需求,助力中国实体经济发展,提高中国金融的风险防范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1)国内市场对伊斯兰金融的需求强烈 我国拥有2300万左右的穆斯林人口,其生活习惯仍严格地保持传统伊斯兰风俗,伊斯兰金融既有适宜其发展的良好环境,又能满足伊斯兰民族聚集地区金融和经济发展的需求。同时,“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与中东伊斯兰国家的“向东看”趋势遥相呼应,发展伊斯兰金融将为双方发展提供更多的合作机会。 (2)伊斯兰金融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融资新渠道 “一带一路”沿线总人口约44亿,经济总量约21万亿美元,分别约占全球人口的63%和经济总量的29%。交向国际化,就必须通过“区域化”提高人民币在周边国家金融交易中的使用率,不断加强与伊斯兰金融模式的合作。另一方面,从区域经济一体化视角考虑,由我国主导的亚投行已经成立,它将成为“一带一路”的重要融资平台,要释放亚投行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力,就必须使其对各种金融模式具备较强兼容性,伊斯兰金融势必成为亚投行的重要服务内容。 (3)中国金融体系国际化需伊斯兰金融模式的支撑 一方面,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客观上需要人民币国际化的支持。而人民币若想顺利地迈出国门,走向国际化,就必须通过“区域化”提高人民币在周边国家金融交易中的使用率,不断加强与伊斯兰金融模式的合作。另一方面,从区域经济一体化视角考虑,由我国主导的亚投行已经成立,它将成为“一带一路”的重要融资平台,要释放亚投行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力,就必须使其对各种金融模式具备较强兼容性,伊斯兰金融势必成为亚投行的重要服务内容。 摘自《研究与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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