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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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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6月出炉, 将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授牌命名
发布日期:2017-02-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CFDA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字号:[]


  为探索创新食品安全治理方法,推动落实“党政同责”“四个最严”,以点带面提升全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自2014年7月起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

  据了解,从2014年7月第一批的4个省15个试点城市创建以来,到2015年9月第二批的11个省(市)15个试点城市,再到2016年5月第三批的24个省(区、市)37个试点城市,目前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累计达31个省(区、市)67个城市,覆盖了全国所有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部分基础较好的地级市,涵盖人口4.3亿、国土面积115万平方公里,生产总值约占全国一半。而在2016年3月,创建工作还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成为国家“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

  “通过创建行动,参创城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政府更加重视了,对食品安全投入更多了,治理制度更完善了,食品安全工作离老百姓更近了,群众满意度也改善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稽查专员李福荣表示,第一、二批试点城市创建前后对比显示,创建后食品安全现场检查量增幅达28.41%,食品检验样本量增幅达20.98%,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递增2.49个百分点,查办食品安全案件增幅达16.29%。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95%,食品安全满意度提升约10个百分点。

  “ 李福荣透露,目前,第一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4省15市)正在进行省级层面初评,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已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牵头成立由专家、媒体、行业协会、律师、消费者代表等各方参加的综合评议委员会开展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国家级媒体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今年6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将对通过国家层面公示评议的第一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行授牌命名。”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规划财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今年6月,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将在北京举办“双安双创”成果展,对创建成果以展会形式进行集中展示,让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进行“检阅”,进一步交流经验、督促工作,讲好创建故事。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根据国务院第16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的《“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十三五”期间,将巩固深化创建工作,在约100个城市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同时鼓励各地分层次、分步骤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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