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在上海率先启动,不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近日发布一份调查报告显示,67%的试点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平均增加税负5万元。 据了解,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于2月在会员单位内开展了“物流国九条”政策落实情况调查。调查对象包括53家国有企业、60家民营企业和7家中外合资企业。被调查企业中,参与“营改增”试点工作的企业有21家。 统计显示,今年1月份,67%的试点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平均增加税负5万元。换算成营业税体制,57%的企业税负增加超过5万元,24%的企业税负增加超过10万元,个别大型物流企业集团税负增加超过100万元。 受调查企业反映,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服务税率上调幅度较大,而企业实际可抵扣项目较少。运输和仓储等其他物流环节仍然实行不同的税率,不利于物流业“一体化”运作。 自今年1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在上海市启动,交通运输业和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试点,物流企业也纳入本次试点范围。 “试点2个月以来,物流企业特别是运输型物流企业普遍反映税负大幅增加,显然有违试点方案中‘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指导思想,物流业务各环节税率也仍未统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表示。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建议,在今后改革中,应明确设立“物流综合服务”统一税目,与物流相关的各环节业务执行统一的税目和税率,以适应物流业一体化运作的需要。同时,适当增加进项税抵扣项目。 据记者了解,为解决税负不降反增的问题,上海拟出台“营改增”过渡扶持政策,其中将对物流企业税负按新旧办法进行衡量,如果企业税负增加,则将增加部分返还给企业。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份调查报告中,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也指出,过路过桥费仍是物流企业沉重负担。调查显示,有48%的企业认为过路过桥费支出变化不大,27%的企业认为过路过桥费不降反升。 这一情况在运输型物流企业中尤其突出,被调查企业去年过路过桥费平均支出4459万元,其中,37%的企业支出超过5000万元,有部分大型公路货运企业支出超过1亿元。 过高的路桥费,加重了物流企业的负担,增加了社会流通成本,因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建议,加大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管力度,撤并不合理的收费站点,逐步降低偏高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加强对收费公路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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